跳绳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跳绳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今天还敢对新广告法爱搭不理这些特技网上药店一定要get起来

发布时间:2021-01-20 02:43:02 阅读: 来源:跳绳厂家

养生之道网导读:新广告法正式实施。首日实施就有不少企业“中枪”,一位天猫医药馆旗舰店的运营人员爆料,已有网上药店在描……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首日实施就有不少企业“中枪”,一位天猫医药馆旗舰店的运营人员爆料,已有网上药店在描述商品时因为使用极限词而被平台方扣分。

在新广告法的“威慑”下,为了让网上药店少躺几枪,天猫医药馆发布了《天猫处方药行业标准》,对网上药店展示处方药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处方药展示页面(含标题、主图及详情页)中不允许展示任何营促销、推广、产品宣传信息;更不允许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夸大宣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药品功能描述超出说明书规定的适用症;

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含有“疗效最佳”、“安全无毒副作用”、“零风险”、“根治”等不科学用语;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含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的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网上药店宣传展示,这些特技一定要加-------

【NO.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NO.2】保健食品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NO.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NO.4】不得利用代言人推荐药品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NO.5】互联网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NO.6】自觉屏闭包括“好到违反广告法”在内的极限词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于是出现了“好到违反广告法”的文案。但上海市工商局表示:这种说法作为广告发布,也涉嫌违法。

小鹿多彩电脑版

沙城保卫战手游

项羽传破解版